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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检查不能省

FSP 在操作执行前校验对象、操作和系统,并在资源独占条件下复核会变化的现场条件;设备本地控制器保留最终硬件保护权。编译、仿真或自然语言内容不能绕过任一层。

校验顺序

动作前检查失败,服务端不得下发物理动作。受理前的解析、鉴权等错误可以使用厂商接口的错误格式;受理后失败必须保留对象、操作、系统三个维度的结果。返回幂等历史结果仍须校验读取权限,不得因重新检查旧版本号而把同一已受理请求变成一次新执行。

状态记录和同时执行的限制

  • 改变对象或系统状态的操作必须携带预期版本号;
  • 同一容器或同一互斥设备资源的冲突操作不得并发执行;
  • 只有完成条件验证通过才能提交预期成功状态;失败或未知时仍必须记录已发生的部分变化和字段失效;
  • 任务状态为 unknown 时必须重新确认对象和系统状态;
  • 安全限制只公开执行判断所需信息,不暴露设备秘密。
必要的限位、单位、坐标、校准或对象身份无法确认时,必须拒绝相应动作,不得把缺失约束解释为无限制。调用方省略围栏字段不能关闭服务端强制围栏。取消任务不是物理急停,软件也不得把控制器 ACK 解释为机械机构已经停止。

需要保留哪些记录

每次操作至少记录调用方、设备、操作标识、对象摘要、操作参数摘要、系统版本号、任务标识、实际结果、安全检查、注意事项和诊断编码。日志不得记录密码、内部堆栈或未脱敏样品秘密。